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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让你明白自己能否继承

发布时间: 2020-04-06 14:04:54

来源: 成都楼盘网

分类: 房产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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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在发展,城市化进程正在进一步完善,多数人口都在往城市集中,如果现在去农村逛一圈就会发现农村的人口着实少得可怜,当然城市化也是为了建设新的面貌,出去工作的工作,落户的落户,农村剩下的就是老人孩子还有村里的地了,那么老人去世后土地的确权由谁来继承?今天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要知道土地确权由谁继承,就要先知道土地确权是怎么定义的。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农民和土地是紧密联系的,从几年前开始,国家就开始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如今大部分地区都已进入收尾状态
  虽然进行了土地确权,但也只是土地确权而已,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当然拥有承包权就已经很不错了。
  国家对土地资源一直都管控的很严格,当然严格是好事,否则这么的土地资源也会有人拿来搞幺蛾子。所以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要买卖只能国家征用,然后国家出让使用权,所以说,理论上农村集体土地就是不能转让的。虽然不能转让,但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子女不在村里落户,那么是否允许子女承包还得村里讨论同意才行。如果你在承包土地上有大量的投入,那么如果村里收回是要给补偿的。所以说土地确权后不可以买卖。
  综上所述,在中国,土地确权,确的是承包权,私人不可以进行买卖另外,小编在这里还要提醒您,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不过对于土地确权的继承,还有其他几点问题:
  一、农村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地按“户”拥有,户上有人,地就不减半分。如果老人和子女没有分户,老人去世后,承包的耕地、草地的土地确权归其子女名下。如果老人已经和子女分户,老人去世后户上没有其他人了,就属于“整户消亡”,则其承包的耕地、草地由村集体进行回收,再另行分配。
  (二)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林地
  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林地,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林地的土地确权都归其子女。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所以,就算是已经分户了,老人去世了,子女可作为继承人继续承包林地,可对林地进行土地确权。
  (三)老人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
  农村还有一些荒山荒地等土地,如果是老人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的荒山荒地,老人去世后,无论老人和子女是否分户,荒山荒地的承包收益按照《继承法》继承分配,承包经营权可以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然后土地的确权由继承人进行。若继承人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以将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转让费由继承人分配。
  (四)老人的宅基地
  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不能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由老人的子女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由继承的子女进行农村房屋的确权。如果子女是农村户口,宅基地也可进行确权,如果是城镇户口,则在登记备注一栏写清楚,非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即可。
  二、哪些人不给土地确权
  1、已经迁户到大城镇的。
  2、开垦的土地不给确权,而且开垦的土地是不是收回也归村集体说了算。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土地确权的资料。

责任编辑: cheny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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