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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行发布存量个人房贷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公告,8月25日开始转换

发布时间: 2020-08-15 09:37:00

来源: 成都楼盘网

分类: 房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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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官网发布了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同时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也在当日发布了公告。批量转换将在8月25日开始。

据中国工商银行的公告显示,批量转换范围为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但是以下贷款除外:剩余贷款期限不足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即原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早于下一次重定价日期的贷款;固定利率贷款;公积金个人贷款;经与公积金中心协商不转换的个人住房公转商贴息贷款;已参考LPR定价的个人住房贷款;当前逾期贷款。
早在7月20日,交通银行就率先发布了《交通银行关于浮动利率房贷定价基准批量转换的公告》,为简化客户操作流程,将参照银行业普遍做法,在8月21日对尚未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进行批量转换为LPR的工作。
央行去年年底发布公告称,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启动,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此前我们也了解过存量房贷的“换锚”,客户有两种选择,一个是转为“LPR+加点”浮动利率,即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二是转换为固定利率。
原则上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后不能再次转换。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即重定价日,房贷利率保持不变。在每个重定价日,贷款利率水平取最近一次发布的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之和重新计算确定。
如果客户不想批量转换还可以在规定时间里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五大银行针对不希望批量转换的客户提供了不同的解决办法,具体以各银行公告为准,大家有需要的可以查阅各银行的相关公告,比如建行表示,批量转换完成后,如客户希望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可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到建行任一网点智慧柜员机、贷款经办机构处理。

责任编辑: Ocea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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